▲台中一名10歲女童到超商購物,被丁姓男生拐到廁所猥褻。(示意圖/達志影像/非本文當事人)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台中市丁姓男大生家境優渥,父母在社會上頗有名望,自身在校成績也不錯,還是球隊隊長,但萬萬沒有想到,他在前年剛推甄上某國立大學時,竟然因為心情過於興奮、放縱,在超商誘拐一名10歲女童進入廁所,對她撫摸下體猥褻,時間達1分20秒,遭女童媽媽提告,日前被台中高分院判刑1年10月,緩刑2年。
法院調查,丁男2013年5月9日下午4時半前往超商購物,看到女童落單一人,竟上前向她說「我想幫妹妹買褲子,妳年紀和身材跟我妹妹一樣,可以借我確認尺寸嗎?」隨將女童帶到廁所,在翻看她衣褲標籤尺碼時趁機撫摸下體,讓女童感到不舒服而掙扎逃脫。
女童將事情告訴媽媽後,警方循超商監視器找到丁男,他只好坦承犯行,一審被台中地院判刑1年10月,經賠償200萬元後達成和解後,讓法官憫恤他品學兼優、沒有前科,予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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