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衛生福利部預告今年6月1日起含有基改原料3%以上的食品都要有明顯標示,且字體長度及寬度都不得小於0.5公分,分三階段進行,涵蓋包裝食品、食品添加物、散裝食品。
日常生活中常吃的黃豆製品影響最大,包含黃豆粉、豆腐、豆花、豆漿、豆題等都需要標示清楚,雖使用基改黃豆製成的大豆油等產品以不含轉殖基因片段,但還是要清楚註明「本產品為基因改造黃豆加工製成,但本產品以不再含基因改造成分」或是「本產品加工原料中有基因改造黃豆,但本產品中已不再含有基因改造成分」。
從今年6月1日開始直到明年1月1日原料含3%以上的基改食品都要標示,如果未標示將開罰3萬到300萬,標示不實也將開罰4萬到4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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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改食品標示透明化施行階日期。(圖/ETtoday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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