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為警察抓錯人被關17個月,好不容易獲得釋放卻說:「不道歉我就不走!」(圖/非本新聞當事人/達志示意圖)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不道歉我就不走!」福建省漳州市男子陳建忠因為和一名嫌犯同名,被警方「錯抓」關了17個月,這段期間他遭嚴刑逼供認罪,看到警察就害怕發抖;1年半後,檢方終於以「證據發生變化」為由撤回起訴,但陳建忠堅持要法院給他無罪釋放,告訴檢方:「不還我清白,我就不回去!」
據大陸《澎湃新聞》報導,陳建忠2013年8月23日從哈爾濱搭飛機到北京,一落地就被警方逮捕,依「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起訴,即使他說自己從事蔬菜批發20年,根本沒有造假行為,還是被關進看守所。
坐牢期間,陳建忠因為被吊在半空中逼問,雙手受傷,無法自己更衣、上廁所,吃飯時連湯匙都拿不起來,每天都被惡夢驚醒,睡眠不到2小時,一看到警察就會害怕得不停發抖,最後因為受不了折磨認罪,幸好在律師和獄友的幫助下,他向法院申請「排除非法證據」,律師也請求鑑定他手上被手銬劃破的傷痕。
檢方雖然當庭否認對他施暴逼供,但今年1月12日以「證據發生變化,不符合起訴條件」為由撤訴;當陳建忠的家人高興他終於可以回家時,陳建忠卻不願就此離開看守所,他說,「庭都開1年多了,什麼叫不起訴呢?」堅持要法院或檢方對他做出無罪釋放的決定,「如果不還我清白、向我道歉,我就不回去」。
直到2月中旬,陳建忠因為身體出現多種不良反應,在律師和看守所人員的勸說下,才決定回家好好休息,然而他依舊沒有放棄為自己討公道,一離開看守所就到檢察院要求道歉,並請求冤獄造成的經濟與精神損失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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