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創數位生活園區緊鄰光華商場與捷運忠孝新生站。(圖/記者高振誠攝)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廉政委員會6日上午第三度開會審議三創園區開發案,當初以交通用地名義開發的三創園區,被時任北市府秘書長李述德從「設計地上權」改為《促參法》開發,權利金最高只有10億,但當時土地公告現值是15億元,市價粗估也有30億,市府粗估虧損20億元。
三創開發案廉委會召集人馬以工表示,民國96年4月11日財政局建議以「設計地上權」名義開發,權利金至少會比公告現值多一倍以上,但是李述德卻用市長的丙章,改以BOT《促參法》方式進行,權利金瞬間少一半以上,還低於公告現值15億,市府還要花12億「有償撥用」。
三創園區位於捷運忠孝新生站附近,且會逛資訊園區的大多是青少年,交通規劃應該是要鼓勵多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但最後卻將此處規劃為停車場,馬以工認為根本是倒果為因,三創園區附屬資訊事業也違反交通部的附屬事業立法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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