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捷律師批法官「製造新聞」 黃致豪:不該剝奪人權

 
▲鄭捷辯護律師發表聲明痛批法官根本「製造新聞」。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鄭捷隨機殺人案釀4死22傷,6日下午4點30分法官依檢察官之意願判決「4個死刑」。但鄭捷辯護律師黃志豪及梁家贏卻發表聲明,痛批媒體妖魔化鄭捷,也質疑法官審判程序便宜行事,痛批法官根本「製造新聞畫面」才提訊鄭捷,將在討論後決定是否上訴。

鄭捷一審遭判4死刑後,合議庭新聞稿中指出,鄭捷行兇時無任何悲憫之心,性格如「豺狼」兇狠無情,造成4人死亡、22人受傷,犯後態度惡劣且毫無悔意,因此判決4死刑。

對此,鄭捷辯護律師黃致豪在一審結束離開法庭後表示,合議庭即使不提訊鄭捷,宣判程序也能照常進行。且鄭捷已多次表明不願到庭,「無論此人犯下多少罪,都不應該剝奪他人權」,斥責法院故意「製造新聞畫面」才提訊。他將和律師團討論後,再去和鄭捷會談,決定是否繼續上訴。 

鄭捷辯護律師黃致豪律師、梁家贏律師聯合聲明:

一、詳讀判決全文後才能表示法律意見:
鄭捷辯護律師認為,要負責的表示意見,需要深入了解判決的理由。當事人與辯護人均尚未收到判決,無法進行有意義的討論,因此也無法對判決表示意見。

二、期盼理性討論本案核心問題:
鄭捷辯護律師表示能感受到媒體追逐報導重大新聞的敬業與壓力,但呼籲媒體在妖魔化被告已追求收視率、點閱率之餘,能進一步引導社會關注「引發此事件的深層原因」以及「如何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等核心議題,協助社會找尋具建設性的解決方案。

三、法院的任務是正確適用法律,而非製造新聞:
鄭捷辯護律師認為,司法程序的公正,是全體國民的共同利益與期待,一審判決結果出爐後,各界應該慎重檢視法院是否因案設事,在程序上便宜從事,因而失去了公平性與一致性。本案除了審判過程中的程序爭議外,連宣判都有程序爭議,法院審理本案顯然心態出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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