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名媛李珍妮女兒生父是誰,一度鬧的沸沸揚揚,而李女指開發金執行副董吳春台妻子米凱莉是小三,且有多次婚姻紀錄的言論,更引爆2女爭訟不斷,米女不甘名譽受損狀告李女並求償千萬,全案經最高法院審理後,終在9日判李女需賠米女300萬並在4大報頭版登道歉啟事定讞。
▲李珍妮生父是誰曾鬧的沸沸揚揚,外傳是開發金副董吳春台卻意外掀起吳妻米凱莉與李珍妮間爭訟,李女挨告並被判賠定讞。(圖/資料照)
李珍妮曾於2013年8月間傳真書面聲明給媒體,指米凱莉「也不是什麼高尚的人」、「她自己才是小三」、「曾在大陸有多次婚姻又與前男友同居7年」等語,米女不甘平受辱,乃向法院提告且求償1000萬元,並要求李女需登報道歉。
全案在地院、高院審理期間,李珍妮以是米女先在媒體誹謗她們母女,且她是據媒體報導吳春台離婚時間,和米女懷孕2人結婚時間點,合理懷疑米女覬覦吳男財產,介入她和吳男的交往做為抗辯。
但法官審理後,認定並無證據顯示米女介入吳春台與前妻婚姻,因此,判決李珍妮需應賠償米女300萬元,並在4大報頭版對其言論登報道歉,全案上訴至最高法院,今日最高院維持原判決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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