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熱水器突爆炸,婦人險瞎眼,二審判賠126萬。
東森新聞記者崔顯亞/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陳姓女子4年前在家洗澡時,安裝在浴室內的櫻花牌電熱水器突然爆炸,機體碎片炸傷她的頭、臉和右眼,甚至導致視力退化;雖然業者辯稱是陳女安裝錯誤才會發生事故,但高雄高分院鑑定後認為,熱水器電源開關老化,熱水器上沒有警告標誌也沒有適用期限,判決櫻花牌公司和經銷商應賠陳女126萬元。
爆炸現場一片凌亂,浴室磁磚地板血跡斑斑,令人怵目驚心。導致意外發生的元兇就是這台電熱水器,機殼上半部已經整個融化,燒得一片焦黑,內部零件全被炸出來,不難想像當時爆炸威力有多大。
陳小姐4年前在家準備洗澡的時候,熱水器突然炸開,眼睛和臉部嚴重受傷。「發現說熱水器的運作怪怪的,我覺得很可怕,想把它關起來,結果眼睛接近機器要關的時候就爆炸了。」
回想起當時的情境,她還是很害怕,當時聽到熱水器有怪聲,急忙想要關掉機器,沒想到晚了一秒,除了受傷外,最讓她生氣的是業者的態度。陳女受訪時說,「到現在沒有提供給我任何醫療上的協助。」
她控訴廠商打死不認錯,甚至只願賠償5萬元了事,氣得一狀告上法院,求償500萬元,一審判決敗訴,二審逆轉,法官認為產品欠缺警告標示,應賠陳女126萬元。
「小台的3年就要換」,水電行老闆表示,這類室內熱水器都有使用年限,一但發現機器有異常,一定要立刻檢修,另外也建議每3年就應該換新,才能避免意外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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