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房東打贏29件官司多和解了事 律師:房客不一定輸

2015年03月12日 00:00

▲ 房客想聯合訴訟,女房東:連死都不怕。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一年內告了29名房客的房東張淑晶,她說自己和房客間的糾紛,喬不攏就上法院解決,她說自己29件都告贏了,其實大部分都是房客和解,原來房東提告的罪名屬於詐欺、毀損、偽造文書等刑事罪名,不少房客擔心冗長的法律程序不符成本,要是敗訴會有前科,乾脆賠償了事。

攤出一張張法律文件,洋洋灑灑一共29份,房東張淑晶說,這些都是她告房客的資料,打官司的結果通通勝訴,張淑晶表示,「而且都是不起訴啊!不起訴(原因)其實是我跟你和解。」

▼  女房東29件官司都贏?房客多和解了事。

仔細一看,文件大部分是出庭通知,不是判決,但房客收到這些書信,多半怕打官司就和解;不過,對房東而言,房客和解就是贏了,張淑晶說,「就就告啊!為什麼不告,就像我一樣,你告嘛!他們的意思就來嘛!我才不受影響,他想知道我財產在哪,門都沒有。」

和房客起爭執,喬不攏就上法院,房客控訴像是房子的馬桶不通,房東認為是房客造成的,就提告毀損,還有其他刑事罪名等,一年告了29個人,不少房客覺得法律訴訟冗長,敗訴又會有前科,乾脆付錢了事,但其實律師有不同看法。

▼ 官司贏?和解?房東告刑案,房客多認栽。

律師呂秋遠表示,「當然有一些房客,他可能會所謂的考慮到自己本身是學生,或者自己本身是上班族沒有空,去跟房東做這樣的周旋,那我認為給房東適當的在司法上教育是一定要的。」

房客打官司也不一定會敗訴,律師提醒,租屋前一定要詳細看過屋內環境,否則合約一簽,若要提前解約都會有糾紛,甚至有房東會要求東西毀損要賠償高價,這些若告上法院,恐怕都很難成立

呂秋遠表示,「其實是可以主張這部分太高,我希望法院可以幫和解,並不說契約說多少就多少。」律師強調,只要房客站得住腳,就不要怕打官司,遇上不平等條約,賠錢和解不是唯一方式。(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 律師呂秋遠:租屋詳閱合約,房客打官司不一定輸。

分享給朋友: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