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溫州一名官員黃某被指控,替一名女子作媒,女子婚後卻為他生下女兒。黃某已經受到處分,但事情並沒有結束。「是我一個人的錯!」女子向媒體表示,因為丈夫不能生,她就想出「借種」的辦法,灌醉黃某,「之後發生的事情,他根本就不知道。」
去年11月,網傳一則「瑞安總工會官員與他人妻子厮混生女」的帖。舉報人杜先生指稱,當地幹部黃某2004年將冒牌「外甥女」吳姓女子介紹給他,兩人後來結婚,但黃某還經常與吳女私會。
去年上半年,杜先生做了親子鑑定,發現7歲女兒不是自己的,而是黃某的親骨肉,於是向有關部門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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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局確認黃某與他人存在非婚生育的情況,開出25萬元(人民幣,下同)的社會扶養費徵收決定書。去年底,瑞安市紀委則以依相關規定,開除黃某黨籍。而瑞安市總工會也已經開除黃某的職務,並按程序上報。
瑞安當地法院10日審理此事引發的離婚案及索賠案,杜先生要求與吳女離婚,並向吳女及黃某索賠他支出的扶養費、教育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50萬元。
「是我一個人的錯!」吳女在法庭上坦承酒後出軌,但強調是意外,自己與黃某沒有私情。而她接受《今日早報》訪問時透露,丈夫不能生,眼看兩個人年紀都大了,她才會想出「借種」的方法。
吳女說,自己是鄉下人,沒什麼文化,知道這樣不對,但真的是一片好心;黃某人很好,她也尊稱他為「舅舅」,於是就想向他「借種」。「平時請都請不動,那一次他答應了。我會喝酒,就灌了他很多酒……」
吳女指出,黃某喝醉了,之後發生什麼事情,他根本就不知道,「都是我起了壞心眼」。她懷孕後,一直無法確定孩子是誰的,又不敢將上述丟臉的事講出來。
她表示,曾經結過一次婚,前夫經常打她,後來透過別人介紹與杜先生結婚,兩人感情很好,尤其是生了女兒之後,一家人和樂融融。「我的命怎麽就這麽苦啊!」她哭著說,一點也不想離婚。
而黃某受訪時也大吐苦水,表示「都是她(吳女)一手操作的」,並希望有關部門能夠還他一個公道。他嘆氣說,「怪來怪去,還是怪我貪杯啊!」杜先生則說,知道小孩無辜,但實在吞不下這口氣,婚是離定了。
我們想讓你知道…有這種事?台灣鄉土劇都寫不出這種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