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太陽花女王」劉喬安控告《壹週刊》設局偷拍案在12日開庭,因她在庭上淚崩,檢察官決定休庭擇期傳訊。週刊13日則特別登出3篇「真相還原」系列報導反擊,包括坦承援交錄音檔、與經紀人小嫻的line對話,以及當天從容步出飯店,沒有崩潰大哭的影像。
劉喬安去年底被爆出遭設局賣淫,事後控告《壹週刊》社長裴偉涉嫌妨害名譽。台北地檢署昨天傳喚裴、扮演「小嫻」的李姓女記者與香港籍鄺姓男攝影還原經過,不過裴請假未到庭,倒是劉不請自來,據了解,劉在庭上聽到港男聲音當場淚崩痛哭,激動到無法接受訊問。
《壹週刊》今天凌晨一連刊出3篇「劉喬安援交真相還原」報導,在第1篇中指出,劉喬安在出刊前一天曾坦承援交,不過她不能認,最後記者讓她以「你們搞錯人了,真的不是我」回應,但截稿前又致電表示,希望改成「賣酒版本」,並說這是台北市議員許淑華教她的。
接下來的第2篇,週刊公布劉喬安和小嫻的line對話,可以看到劉曾詢問「我能放音樂主動幫他嗎?」、「國籍?有癖好?」、「衣服有指定?」、「什麼風格?」後來議價破局後,劉傳訊表示,「自己好像被欺負 很不舒服」,還說對方給了2000元車馬費,她還去「洗頭」,並強調「我不是酒店的」,希望小嫻「補我一個客人」。
至於第3篇的報導,則是劉喬安離開飯店後打電話與搭計程車的畫面,週刊直指,劉態度從容自在,臉上看不出哭過的淚痕,與她自稱當天與港男碰面後,害怕的崩潰大哭有所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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