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長陳菊資料畫面。(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地方中心/綜合報導
針對行政院長毛治國13日表示,高雄市政府要求石化管線所屬公司,將總公司遷回高雄,否則禁用管線,有違反《憲法》精神的疑慮。市長陳菊則公開回嗆,推動《高雄市既有管線管理自治條例》絕對站得住腳,並直言「我要求安全,刻薄嗎?」
陳菊今天出席高雄地區農會會員大會時,對於媒體詢問毛治國認為,把公司總部與公安議題連結並不適當,會引起法律、違反《憲法》精神疑慮。對此,陳認為,今天市府是依法行政、保護城市的安全,「我不知道這有什麼違憲?」
陳菊還談到,最近中油大林廠才又發生丙烯外洩,造成嚴重公安事件,「我剉著等」,高雄市怎能再發生一次這種事?她指出,市府推動此條例是因為相關法令不明確,若《憲法》無法保護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要這個國家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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