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檢查鎖定媒體業,勞動部今日宣布近半年的勞動檢查中,31家有20家違反勞基法、勞動檢查,有10家處罰緩,或轉由縣市政府處理。(圖/資料照片)
記者林潔玲/台北報導
勞動部今(13)日公布近半年103年9月至104年2月,對新聞媒體相關行業,包括新聞供應業、新聞出版業、電視傳播業及廣播業等,實施檢查31家次結果,計有10家違反法令規定,包括臺視、中視、東森電視、蘋果日報及中央通訊社等,主要違反事項為加班費未依規定給付,及延長工時超過法令規定等,其中,中視更遭罰22萬元最高。
由於新聞記者工作特性須在外採訪,不像一般勞工係於事業單位工作場所內上班,且當有突發新聞事件時又必須不定時前往採訪,其是否超時工作,普遍受到各界關注。勞動部表示,為落實新聞業工作者勞動權益保障,特邀請新聞業勞資雙方及主管機關代表,研議檢查違法認定原則說明,齊一檢查機構檢查執法尺度,強化該業之勞動條件檢查。
而今日調查結果也指出,台視遭罰6萬元、中視22萬、東森電視2萬、中央社15萬、真晨報2萬。勞動部強調,已獲行政院同意於今(104)年補助地方主管機關325名勞動條件檢查人員,將可大幅提升勞動條件檢查量能,並已將新聞業一併納入加強檢查重點對象,將每半年定期公布檢查結果,以督促相關事業單位遵守勞動法令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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