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圖/達志示意圖)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大陸安徽省一名劉姓男子與妻子婚後育有一男一女,兒子在2008年誕生。愛子心切的他不僅為子投保高額保險,還買了房子登記在孩子的名下,沒想到去年發現,小孩竟然是妻子和隔壁小王的結晶,氣得他一狀告上法院。
據悉,劉姓男子與妻子於2001年結婚,不久後便生下女兒,兒子則在2008年誕生,為了讓他有無憂無慮的人生,不但在他誕生不久後便投把高額保險,甚至還買了一棟45萬人民幣(約新台幣230萬元)的房子登記在他的名下。
幸福的日子並沒有持續很久,去年8月劉男發現兒子竟然和他沒有血緣關係,是隔壁小王的種!想到妻子讓他戴綠帽,又用盡心力養別人的骨肉養了那麼久,除了心碎,還有說不出的怨恨,憤而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除要求女兒的扶養權之外,還要分割夫妻財產,最重要的是要紅杏出牆的妻子賠償過去花在「兒子」身上的費用與精神賠償。
近日法院審理結果出爐,前妻除了需賠償保險金外,還要繳回房產,除此之外,判定女方須賠償男方2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0萬元)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