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酒店消費示意圖。(圖/翻攝自網路)
地方中心/台中報導
一名在酒店擔任傳播小姐的楊姓女子與男客至摩鐵休息,因客人付帳時不慎錢財露白,楊女趁對方洗澡時摸走包包內20萬元,前後停留時間不過10分鐘,事後卻辯稱要躲掉被性侵才離去,18日遭台中地檢署起訴。
起訴書指出,35歲楊姓女子有毒品前科,出獄後到酒店擔任傳播小姐,去(103)年8月27日,王姓男子至酒店消費,由楊女坐檯,酒酣之後以5000元代價帶她出場。
王男駕車載著楊女前往汽車旅館休息,在付帳時從包包內大疊鈔票中拿錢給櫃台人員,楊女見狀心生歹念,待2人進入房間後,即趁王男洗澡之際,將對方包包內的20萬元現金竊走,隨即離開汽車旅館。
王男洗完澎澎之後,正想進一步溫存時,才發現楊女不見人影,察覺皮夾遭竊,立即報警處理,楊女偵訊時否認竊取財物,並辯稱王男要對她性侵,才先行離開汽車旅館。
全案移送檢方偵辦之後,檢察官查出,楊女與王男進入摩鐵約10分鐘就倉促離開,數分鐘後王男就追了出來,並告知櫃台人員財物遭竊,認為楊女所辯不足採信,依竊盜罪起訴。
我們想讓你知道…才10分鐘就發生大事了,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