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病患指控急診室護理師當眾脫下她的衣服,害她想自殺。(圖/示意圖,非本新聞當事人/東森新聞)
社會中心/基隆報導
基隆市一名年約40歲的童姓女子指控,去年到基隆長庚醫院掛急診時,一名楊姓護理師在急診室內當眾脫下她的衣服,「害我想自殺!」憤而控告醫院和醫護人員妨害名譽、妨害秘密等,並請求賠償。
童女向檢方供稱,去年4月25日她因為身體不舒服掛急診,沒想到值班的楊姓護理師在大庭廣眾之下脫了她的衣服,讓她非常難堪,因此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一度想自殺,也無法正常工作,因此向3名護理人員提出告訴求償。
但楊姓護理師喊冤,表示當天她按照程序一邊詢問童女:「傷口現在怎麼樣了?」一邊脫下她的衣服,童女並沒有表示任何不滿。醫院護理長和管理人員也指出,幫病患脫衣是對急診病患檢傷流程的一環,而且當時急診室有關門,也有拉起門簾,絕非童女說的「當眾」脫衣,處理過程沒有不當。
檢方偵結後,認為護理師沒有違反檢傷流程,不構成犯罪要件,最後就將3名醫護人員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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