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長林智堅不續聘65人,引發爭議。(圖/東森新聞)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新竹市長林智堅「留強汰弱」解雇約聘人員63名,一樁精簡人事美意卻演變成離職人員控訴、監委關注。新竹市政府表示,市府2010年起才有考核辦法,沒有所謂「解雇20年甲等」人員情況,且2名未獲續聘人員上年度考績為乙等。
新竹市人事處指出,市府約聘僱人員從2010年起才有考核辦法,頂多只有5年的考核成績,不可能有2名陳姓員工所稱10年、20年考績甲等的狀況,且2人2014年度考績為乙等。
人事處強調,根據「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約聘僱用人員考核要點」規定,約聘雇如前一年考績乙等,可視業務需要及當年財政經費,不予續約;這次市府精簡人力,不續聘63名約聘僱,都經各局處根據約聘雇人員工作考核、經費效益與業務需要,做出不續約的決定,非外界所指黑箱作業、違背公平。
人事處表示,聘雇人員為一年一聘,原契約到2014年12月31日到期,為因應人力檢討作業,先全部續聘至2015年2月28日,並註明未獲續聘者自然解約,與「解聘」、「裁員」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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