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許多誇張違建,議員直指有5樓擴增至11樓案例。(示意圖/東森新聞)
地方中心/綜合報導
新竹市長林智堅上任前夕,新竹市光華二街豪華違建奪走2名小姊妹性命,而臨近新竹科學園區的金山街一帶,也是新竹有名的「違建城」。新竹市議會24日三讀通過「新竹市違章建築強制拆除收費自治條例」,未來違建只要供出租、住宿,面積超過300平方公尺、或違建2層樓以上,拆除費用都得由建物所有人負擔。
林智堅日前接受《ETtoday東森新聞雲》專訪表示,台北市有「違建拆除辦法」,讓違章建築拆遷由違建戶負擔,上任後積極向新竹市議會溝通比照訂定,市府拆違建才有法源依據,「拆(違建)由全民買單這樣合理嗎?」
依據新竹市政府版本,2006年以後蓋的違建定為「新違建」,一旦經查報且認定應強制拆除者,費用由建物所有人負擔。
新竹市議會24日召開臨時會審查自治條例,國民黨議員鄭成光等人認為,2006年之前蓋的違建件數也不少,如果有危害之虞,應比照辦理,不應由納稅人出錢拆。另有議員表示,金山街一帶有許多「老背少」、甚至從5樓加蓋至11樓的超扯違建,不該因興建年份有所差別。
因此,三讀版本修正為「新、舊違章建築供出租住宿使用,且面積在300平方公尺以上或樓層數2層以上,拆除費用皆須由建物所有人負擔。市府表示,自治條例由議會通過後,將呈報內政部核備後公告實施。
▼新竹市長林智堅上任後接受《 ETtoday東森新聞雲》專訪。(資料照/記者黃克翔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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