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議員黃勝賢。(圖/本報資料照)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雲林縣議員黃勝賢剛當選時就曾因譙警公開道歉,甚至被檢方指出有多起前科,沒想到日前又傳出在北港警分局咆哮,檢方25日訊後以10萬元交保。但黃勝賢事後聲稱,當天他是前往雲林地檢署配合偵辦舊案,至於酒醉鬧事被交保的則是「同名同姓」的人。
黃勝賢去年底當選才3天就因酒醉毆傷計程車司機,被直接載往派出所,沒想到他竟朝女警丟水瓶、甚至大聲辱罵髒話大鬧派出所,最後只得公開道歉並被依法起訴。不過,根據《自由時報》報導,黃勝賢本月21日又傳出在警局咆哮而遭移送。
報導中指出,黃勝賢當天凌晨前往北港警分局說要報警,但值班檯員警見他疑似酒醉,於是通報另一名張姓警備隊長接手,沒想到2人發生推擠衝突,造成張員受傷,警方事後依妨害公務罪嫌將黃移送法辦。
不過,黃勝賢事後卻對外宣稱,他已經戒酒,當天前往警局是替朋友報案,沒有咆哮也沒有與員警發生衝突;至於25日現身雲林地檢署是為了配合偵辦舊案,而外傳被以10萬元交保的是「同名同姓」的人,並非他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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