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羅女傳極曖昧訊息給已婚蔡男,挨告通姦竟獲判無罪。(示意圖/達志影像/非本文當事人)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台北市羅姓女子疑似與已婚蔡姓男子通姦,用電子郵件傳送大量曖昧話語,遭蔡男的張姓妻子發現提告,但被台北地院認為罪證不足,不起訴處分,民事部分也判決免賠償。
法院調查,羅女2008年就與蔡男相識,但男方卻在2010年結婚,兩人之後仍暗通款曲,她經常寄送意涵曖昧的電子郵件給他,內容包括「親愛的老公」、「想做春夢爽一下,你到我夢裡」、「寂寞的唇等待你的熱吻」、「孤單的床的味道已越來越淡」、「天真的想著,純純的愛著」。
開庭時,羅女辯稱自己不知蔡男已婚,讓法院認定她主觀上無通姦犯意,也沒有進一步客觀證據證明兩人通姦,將全案不起訴,民事也判免賠。而張女在敗訴之前,已經與蔡男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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