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新疆喀什市一名男子留大鬍子,並鼓勵妻子戴面紗、穿蒙面罩袍,村幹部等相關人員多次勸導無效,兩人被市檢察院起訴。法院認為,男子無視國法,不服從執法管理,已經構成尋釁滋事罪,判處他有期徒刑6年,而他的妻子悔過,從輕判處有期徒刑2年。
新疆多個地方從2014年開始去宗教極端化行動,蒙面紗、穿戴里切克、吉里巴甫服、星月服及蓄留大鬍子的「5種人員」被禁止乘坐公車(下圖/取自網路)。而喀什推行「靚麗工程」,希望民眾放棄帶有極端宗教色彩的衣著裝扮。
根據《喀什特區報》報導,喀什市人民法院近日以維護社會穩定長治久安為總目標,以「去極端化」為抓手,公開宣判了一批「穿吉里巴甫服(蒙面罩袍)、戴面紗、留大鬍子」等被宗教極端思想所蒙蔽的不法分子。
喀什市英吾斯坦鄉38歲男子買買提明(化名)從2010年開始留大鬍子,他的妻子則是開始戴面紗、穿蒙面罩袍。村幹部和喀什市政法委相關人員多次對兩人做「靚麗工程」勸導工作,但兩人置若罔聞,被喀什市檢察院提起公訴。
喀什市法院經審理認為,買買提明無視國法,在公共場合留大鬍子,不服從執法管理,鼓勵妻子戴面紗、穿蒙面罩袍的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
報導指出,買買提明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而他的妻子認真悔過,被從輕判處有期徒刑2年。
不過,香港《明報》引述知情人士透露,上述案件並非外界簡單化理解為蓄意留大鬍子、穿蒙面罩袍就被判刑,「可能在被勸阻後,繼續不聽,還繼續要求他的妻子也必須穿黑罩袍,有點脅迫的意思。」可能與他充當類似「宗教警察」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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