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分鐘換6萬」遭襲臀未反抗,索6萬元和解。(圖/監視器畫面翻拍)
地方中心/苗栗報導
23歲廖姓男子在苗栗縣頭份鎮一家賣場對身穿熱褲、身材曼妙女子搭訕還上下其手,事後遭控告性騷擾,男子供稱摸臀襲胸過程中,女方沒有反抗,還說這一車3C產品幫忙買單就跟他走,他認為被敲竹槓拒絕,沒想到被告性騷擾;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兩人在賣場有長達5分鐘的調情,但女子否認,雙方以6萬元和解。
監視畫面中,賣場內客人來回走動挑選物品,一名身穿紅衣服的男子真的很大膽,不顧旁人眼光,對著女子上下其手,公然摸臀襲胸時間長達5分鐘,大色狼被告性騷擾;不過,男子向警方供稱是對方暗示他,雙方談好價碼。
廖姓男子15日前往頭份鎮一家大賣場購物,看到綁馬尾、穿熱褲的27歲范姓女子身材曼妙、火辣,於是一路緊跟,先是出奇不意從側面對范女襲胸,接著更進一步跟到在貨架前,看到女子蹲下來,他走到女方背後伸出鹹豬手,還磨蹭一陣子,完全不管身旁還有女子的友人和其他客人,事後廖姓男子被范女控告性騷擾。
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雙方有5分鐘的近距離接觸,廖男不但一路貼著女方還幫忙推車,甚至連對方女性友人在一旁也完全沒有出手制止,范女遭陌生男子吃豆腐、碰觸身體,居然沒有反抗。警方表示,「他(廖男)是說算巧遇,(記者:那她有給他一些誤導的訊息就對了?)對!」
廖男供稱,女方在酒店上班,當時不僅露出事業線,還買了保險套,他以為是性暗示,女方逛完賣場後,更要求幫她購物車裡1萬多元的3C產品買單就跟他走,他覺得被敲竹槓予以拒絕,才會被告性騷擾,但廖男說詞都遭到女子否認。
警方表示,「(廖男)事後很後悔,而且他們家人也都出面幫他做協調。」貪色惹來一身腥,賣場裡公然對女子上下其手自食惡果,5分鐘換來6萬元,廖姓男子被告性騷擾,雙方最後以6萬元和解;不過,警方仍依性騷擾防治法函送苗栗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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