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鍾姓男子承租的套房,因為管線設計不良,導致平均4、5天屎尿就會從排水孔噴出,讓他十分困擾。(圖/排水孔示意圖/東森新聞)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繼惡房東張淑晶後,北市又傳房東「租後不理」事件。民進黨立委陳節如7日舉辦租屋議題公聽會,一名鍾姓男租客表示,他去年7月以每月1萬元的租金,在台北市大同區租屋,卻因為套房管線設計不良,導致屎尿平均4到5天就從排水孔噴出,但房東不但拖延處理,還嗆他「是不是太陽花學運的人」,讓鍾男無奈之下,只好提前解約。
「我付了套房的價格,享受的待遇卻連雅房都不如。」鍾男表示,他在發現排水系統會塞住、導致排泄物溢出後,曾經要求房東清理、消毒,但房東太太來到現場後,卻只是「拿芳香劑噴一噴」,並沒有解決問題。由於淹水事件幾乎每4、5天就發生一次,讓他時常得在外投宿,最終因不勝其擾,只好提前解約。
崔媽媽基金會執行長呂秉怡表示,為了防止惡房東事件再度發生,政府應在短期內先修正消保處制訂著租賃契約範本,增定「應記載」、「不得記載」等事項;從長期面來看,應推動「租賃法」,政府亦可透過查稅、查違建等,讓這些惡房東盡顯原形。
對於立委陳節如與崔媽媽基金會的建議,消保會表示,消保法適用於企業經營者及消費者,「只要房東以租賃為業,便適用消保法」。仲介公會聯合會也表示,很多租屋糾紛都是起因於房東「逃漏稅」,建議國稅局可提供檢舉機制,幫助租屋族脫離惡房東的控制。此外,內政部地政司也表示,租賃法已在研議中,預計15日將開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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