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16歲少女命運多舛,竟在一天內遭3男性侵。(示意圖/翻攝自網路/非本文當事人)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高雄市一名16歲高職女生2012年7月間走在街上,被兩名20歲左右的陳姓補習班員工搭訕填問卷,2天後與他們相約逛夜市,被在飲料中加入鎮定劑迷昏,載往旅館輪流性侵。更誇張的是,少女遭2陳男性侵後,被丟包在一間超商旁,竟然又被蔡姓工人抱到小貨車上載至台南某電廠指姦得逞。3男分別被法院判刑。
判決指出,兩名同樣姓陳的補習班員工在街上發問卷結識被害少女,假意約她逛夜市,卻到診所謊稱失眠,拿了20顆鎮定劑,與她碰面時在其飲料偷放4顆,再將昏睡的她載到旅館分別性侵2次與1次,之後將仍然昏迷的她丟包超商戶外座位,隨後騎車離開。
到清晨6時,被害少女仍然躺在超商座椅昏迷不醒,一名路過的蔡姓工人看到,竟將她抱到小貨車上,載往台南某電廠外用手指性侵。少女在甦醒後,在撫養她的阿嬤陪同下報警處理,將3名賤男繩之以法。經高雄地院審理,分別判決兩名陳男8年6月與7年6月徒刑,蔡男則判刑2年。
民事部分,判刑較輕的陳男因宣稱罹患亞斯伯格症,欠缺控制行為能力,賠償37萬元後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另一名陳男則被判賠給少女80萬、給阿嬤40萬。但阿嬤因為在1月過世,少女受害時不知在哪裡的3名繼承人,竟然紛紛跳出來爭取40萬元的賠償,被法院駁回請求。全案還可上訴。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