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宮甄嬛傳》在兩岸三地暴紅,劇中華妃說的「賤人就是矯情」也成為經典台詞之一。(圖/緯來電視提供)
社會中心/屏東報導
古裝劇《後宮甄嬛傳》讓「賤人就是矯情」這句台詞成為流行用語,但如果隨便對人說很可能吃上官司。屏東一名郭姓男子看到馮姓好友和一名廖姓女子在臉書上唇槍舌戰,為了幫朋友出氣,他在底下回覆:「妳就是個矯情的賤人,因為賤人就是矯情」,結果因此挨告妨害名譽。
判決書指出,事件起因於馮姓男子在臉書上發文:「我是給你留面子,給臉不要臉,賤人就是矯情」,並附上廖姓女子以帳號「曉蓁」為名義留言的照片,結果引起廖女不滿,雙方在臉書展開筆戰。
郭男看見好友和廖女爭執不下,為了幫忙出一口氣,也在底下回覆:「…如果曉蓁(廖女)妳覺得這句話是侮辱妳是個賤人,那曉蓁妳就是個矯情的賤人,因為賤人就是矯情,但矯情的不一定是賤人喔」,結果被廖女控告妨害名譽。
屏東地院審理後,認為郭男看見好友與廖女發生爭執,沒有探究發生原因,也未勸阻好友別用攻擊性言詞爭辯,反而一起用貶抑性的言詞辱罵廖女,太不應該,但考量他當庭向廖女道歉,表現出悔意,最後就依公然侮辱罪,判處3000元罰金,得易服勞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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