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受不了連長的辱罵,曾姓士兵在過年前夕舉槍自盡。(圖/示意圖,非本新聞當事人/東森新聞資料圖)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陸軍金門防衛指揮部砲兵群一名20歲曾姓志願役士兵,因為不堪簡姓上尉連長多次當眾以「爛渣」等字眼辱罵,加上過年休假被無故延後,2011年春節前夕在浴廁內舉槍自盡。家屬請求國賠280萬元,原本一審判決敗訴,但上訴高等法院後,法官認定連長的辱罵與曾兵自殺有關,判決國賠28萬元。
簡姓上尉連長在2011年春節前,連續多日當眾對多管火箭連的曾兵以「爛渣1、2、3號」等粗鄙、羞辱的方式責罵、揶揄,並大聲強調:「對於剷除這種人,我會不遺餘力,再接再厲」,事後又以人力留守為理由,將原本安排在過年前返台的曾兵,調整為過年後放假,導致他更加悶悶不樂。
同年1月28日清晨近6時,曾兵趁安全士官不注意,進入安官室拿走T91步槍及彈匣,到浴廁內朝眉心開槍自盡,當場死亡。家屬指控,連長長期對曾兵辱罵,還疑似有不當體罰,才會導致曾兵心理壓力過大想不開,請求國賠280萬元。
一審法院原本認為一般人不會遭斥責就自殺,判決家屬敗訴,但上訴高等法院後出現大逆轉。據《自由時報》報導,高院指出,有多名士官兵證稱,簡姓連長是以「貶損人格」的方式連續辱罵曾兵,造成他心情低落、鬱鬱寡歡,因此認定可能因此產生輕生念頭,判決陸軍司令部應賠償28萬元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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