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擺脫燙手山芋「核廢料」 行政院修法成立專責機構

經濟部次長卓士昭(左)16日參加行政院會後記者會。(圖/記者賴于榛攝)

▲經濟部次長卓士昭(左)16日參加行政院會後記者會。(圖/記者賴于榛攝)

記者賴于榛/台北報導

核廢料處理一直是台灣電力公司最頭痛的大問題,行政院會16日通過經濟部擬具「行政法人放射性廢棄物管理中心設置條例」草案,將核廢料從台電業務切開,成立行政法人專責機構來處理,並納入民間公正人士監督,最快明年上半年就可成立。經濟部次長卓士昭表示,過去台電處理核廢料常被質疑「球員兼裁判」,希望這專責機關可以因公開、透明贏得信賴。

經濟部參考瑞典、芬蘭、英國、法國、日本、韓國等國家的做法,規劃成立行政法人核廢料處理的專責機構,未來此行政法人的董事會組成明定社會公正人士或民間團體代表不得少於董事總人數1/3,因此未來公民團體有機會參與監督;另專責機構的績效評鑑也明定學者專家及社會公正人士的人數不得少於1/2,而2400億元核後端基金將歸經濟部主管,行政法人只負責執行核廢處理業務。

卓士昭出席行政院會後記者會指出,核廢料的問題國內意見分歧,少有共識,過去交由台電處理,讓外界有「球員兼裁判」的批評,因此參考國際間24個擁有處理核廢料專責機構的國家,規劃成立行政法人,希望透過法律授權,讓這專責機關可以公開、透明贏得信賴,「大家一起共同面對解決核廢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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