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油產品抽驗竟6成不合格。(圖/彰化縣衛生局提供)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先前有純度低的魚「混」油產品流入市面,引起消費者的恐慌。彰化縣衛生局今日(17日)公布第二波市售魚油產品DHA和EPA含量抽驗結果,有6成產品的DHA、EPA含量未達外包裝標所宣稱的含量,含量最低者僅達標示值的20%。
衛生局指出,這次抽驗10件魚油產品(其中1件為蝦油)中只有4件DHA和EPA含量有達到外包裝標示宣稱的含量,有3件僅有DHA或EPA含量有達宣稱含量,剩下3件魚油產品DHA和EPA含量介於標示值的20%至90%之間。
而這些含量未達標示值的產品,不乏高單價的魚油產品,每瓶市售價格介於350至990元之間,換算成每粒價格為6.7至30元,可看出價格高低與EPA或DHA含量多寡並無相關。
衛生局表示,EPA、DHA含量與標示值不符已涉及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之規定,依法可處以4萬元以上至400萬元以下罰鍰,若涉及假冒攙偽者,依法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上述產品均已移請所轄衛生局進行源頭調查處辦。
衛生局最後還說,最好的魚油來源是攝食鯖魚、鮪魚、鮭魚、沙丁魚、秋刀魚等天然食物,但如果是屬於大型迴游魚類,因生物放大作用可能含較高的重金屬量,仍要注意適當攝取;還有應注意魚油膠囊的EPA和DHA很容易因為光照、暴露於空氣或是未低溫冷藏而分解氧化,購買的產品應為避光容器包裝,購買後記得保存於陰涼處,並在有效日期內食用完畢,以確保產品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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