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姓女子認為老公性慾太強要求離婚,遭法官駁回。圖為示意照,無關本案。
地方中心/屏東報導
一名新婚女子受不了老公性慾太強,甚至「1天10次」、導致陰道發炎,她不從的話就坐在床邊看著她「嘆氣到天亮」,因此訴請離婚;不過,屏東地院法官認為新婚夫妻性行為頻繁很合理,陰道發炎也非丈夫造成,駁回離婚請求。
謝姓女子與蔡姓男子於102年9月間交往,同年11月23日結婚宴客,12月12日登記結婚;謝女指控,老公每次喝酒就要求嘿咻,甚至1天10餘次,導致她長期陰道發炎。
另外,就算她塗抹藥物,老公仍要求發生關係,如果她拒絕,老公就會在床邊看著她「嘆氣到天亮」,讓她無法成眠。謝女說,從102年10月起,因性行為後不適而前往就醫已有7次之多,還有好幾次是她自行到藥房買藥膏塗抹患處。
蔡男則否認酗酒,且妻子婚前即有陰道發炎的情況,性行為也是你情我願,2人line聊天訊息裡也沒有談到性行為方面的事,反而是妻子一直要向他要錢,他仍對婚姻抱持希望,不願離婚。
屏東地院家事庭法官認為,2人為新婚夫妻,性行為次數較為頻繁「與常理無違」,夫妻相處及性生活不協調等問題,在夫妻間屢見不鮮,不足以認定婚姻有重大破綻,謝女要求離婚並無理由,應予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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