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男為規範女信徒,製訂嚴明的《龍女規章》。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蘇姓男子在蘆洲區開設神壇「龍神居」,自稱「龍王」、「龍少主」,以「裸體開龍咒」幫人改運,事實上卻是詐財騙色,受害者高達60人,被媒體踢爆後遭警方逮捕,21日晚複訊後將他與許姓妻子聲押禁見。
警方調查,蘇男在許姓妻子協助下,制定了詳盡的《龍女規章》,規定女信徒每月需繳2萬元,其中三成拿去繳龍王淡水新居的900多萬貸款;一旦欠款100萬元以上,「龍女」就會依次被降等為「龍龜女」、「龜女」、「臨龜女」、「女徒」,但只要拉到15名信徒,即可得到1萬5千元「神居照護金」,可以抵扣欠款。
《龍女規章》明訂,只有最高級的「龍女」才能與「龍王」性交,如果懷孕,還必須依事先簽定的「捨龍祉」契約去墮胎。警方在蘇男住處搜索時,於電鍋內找到了他用監視器錄下的性愛錄影,發現有女信徒為了獲得蘇男宣稱的100%「精緣」,真的幾乎每次性交都幫他「口爆」。
蘇男應訊時,辯稱一切行為都是宗教儀式,和他性交的女子都是心甘情願,否認性侵。但檢方指出,蘇男趁人意志薄弱之際,以怪力亂神誘騙他人與之發生性關係,已經構成強制性交及強制猥褻,在監視器錄影作為證據下,必會被依法治罪。
▼警方在蘇男住處搜出名片、性愛錄影等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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