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副教授與女學生嘿咻,事後卻被對方告性侵。(圖/記者周宸亘攝)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一名在大學任教的副教授,愛上學校的女學生,2人還發生多次性關係。只是女方已有男友,事後男友發現女友和副教授有染,一怒之下跑來學校理論,女方更對副教授提告性侵。檢方調查發現,女學生和副教授互動頻繁,不像一般遭性侵後的反應,最後予以該名副教授不起訴處分。
檢方調查發現,一名在高雄市某大學擔任副教授的男子,遭一名45歲碩專班的女學生指控,5年前選修副教授課程時相識,某日對方卻趁著酒意硬上,她無力反抗被對方性侵得逞,之後又在學校實驗室、摩鐵等處發生10多次性關係。
被指控性侵的副教授則稱說,和女學生發生關係是兩情相悅;他稱說女學生經濟狀況不佳,自己買了電視、相機等禮物送給對方,就連女方考博士班的報名費用也是他出的。對方事後告他利用權勢威脅性侵,但他並非女學生的指導教授,要如何利用權勢威脅性侵?
檢方調查發現,2人的手機對話稱謂親密,時常相互關懷,且女方自稱第一次遭性侵後,還和副教授單獨外出用餐、在實驗室見面等,與一般人遭性侵的反應完全不同;且女方是在男友發現她和副教授發生關係後才報案,因此採信副教授的說詞,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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