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艷芳媽嫌生活費太少 出庭討錢嗆法官「20萬算多?」

2015年04月25日 12:17

記者林佑珊/綜合報導

已故港星梅艷芳(梅姑)2003年因子宮頸癌病逝,留下約台幣4億元的遺產,為了避免母親覃美金揮霍無度,還特地交由信託公司管理,以每月定額發放的方式給予生活費。豈料,她92歲的老母每月可領取約港幣5萬元(約台幣20萬元)的生活費還不滿足,上法院要求增加每月額度,還嗆法官現在20萬元算多嗎?

梅艷芳過世後,留下約台幣4億元的遺產。(圖/索尼音樂)

據香港《蘋果日報》報導,「梅媽」覃美金以二兒子梅德明3月因喉癌病逝為由,強調因為需要張羅次子醫藥費,加上過農曆年的開銷較大,向「遺產信託人」索討港幣11萬元費用(約台幣44萬元),法官還斟酌加碼至港幣13萬元(約台幣52萬元)。結果,梅媽仍不滿足,要求另外加碼港幣37萬元(約台幣148萬元),理由是要繳房租、看中醫以及買補品,遭到法院拒絕。

梅媽心有不甘,近日又上法院要求從女兒梅艷芳遺產中領取約港幣18萬元(約台幣72萬元)當作搬家費用和租金,並在出庭時聲淚俱下地說,現在每月台幣20萬元生活費根本不夠用支付生活費用和醫藥費,光是新家房租就要港幣3萬6000元(約台幣14.4萬元)。而她此話一出讓法官非常氣憤,因為法官先前額外撥款的費用,她一毛錢都沒用在繳交房租,仍全部用光光。

▲梅艷芳的92歲老母在法庭上哭訴,每月20萬元生活費根本不夠生活,讓法官聽了直搖頭。(圖/翻攝阿波羅娛樂、金黔娛樂)

對此,梅媽當庭反駁法官,每月港幣5萬元(約台幣20萬元)真的不夠吃,還說「現在(港幣)5萬元算多嗎?」她這話一說出口,更是讓法官氣得直搖頭,大嘆「覃女士,你說話要有分寸」,因為現在香港有很多人每個月連港幣5萬元都賺不到,甚至得靠微薄的薪水撐起一個家。但她聽到對方語重心長地說完這些話,竟情緒激動地回嗆「我需要這樣辛苦嗎?養家我試過,甜酸苦辣我都試過!」

梅媽還抱怨,雖然身為遺產受益人,但「最慘就是我,我(月領港幣)12萬(指生活費,約台幣48萬元)的時候就什麼都不用求人。」還反問法官「是不是阿梅(梅艷芳)叫你不給我東西吃?」讓對方氣得只丟下一句話「妳要發脾氣就在這裡發啦,我不會責怪你。」便再也不理會她的要求,強調所有裁決都是根據法律。

梅艷芳的母親覃美金討錢失敗,紅著眼眶、神情落寞地步出法庭。(圖/CFP)

討錢失敗後,梅嗎步出法庭立刻紅了眼眶,強調大兒子梅啟明根本無法工作自立,「叫他(指長子)脫離我?他做得了什麼?做倉務員?賺得了多少錢啊?」種種驚人發言很快就在當地掀起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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