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稱為「阿帕契貴婦團」成員之一的石新儀,日前遭一名單車騎士撞傷,她向對方索賠10萬元。(圖/東森新聞)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一名男子日前騎單車時,逆向撞到一名婦人,不慎將對方撞傷,該名婦人正好就是「阿帕契貴婦團」成員、藝人李蒨蓉的姊妹淘石新儀。石女右肘和右腳踝擦傷,男方願意和對方和解,但石女要求索賠10萬元,男子無法負擔,法院依傷害罪判處男子拘役15天,得易科罰金1萬5千元,全案仍可上訴。
法院判決指出,撞人的申姓男子,去年12月23日上午10時左右,騎單車行經台北市信義路四段,單車應行駛在慢車道右側,若無慢車道路段,也應該靠右行駛;但申男當時逆向騎在左側方向,不但違規在先,並還撞上走上車道的石女,造成石女的右肘和右腳踝約2至3公分的擦傷。
申男坦承錯誤,並表示願和石女和解,但石女要求對方賠償10萬元,申男無法負擔,最後雙方談判破裂;台北地院29日依過失傷害罪,判處申男拘役15天,得易科罰金1萬5千元,全案仍可上訴。
有網友得知後,留言認為石女「被單車撞到也能索賠10萬,又不是被阿帕契撞到?」還有網友留言「這樣都能賺十萬的話,大概每天都有人等著被單車撞吧!」另有網友則是奉勸「得饒人處且饒人,好心會有好報,人在做天在看。」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