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6名前、現任議員被判刑,其中林保光被判16年最重。(圖/翻攝自林保光臉書)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新竹縣議員爆發配合款弊案,新北地院審理2年,1日下午作出判決,現、前任等6位縣議員被判至少3年11個月徒刑,其中現任議員林保光被查出收賄5次,被判16年為最重,而50多名新竹國中小學的校長、主任等人則獲判無罪。
新竹縣多位議員被控在2010年和2011年間,透過掮客陳益桯勾結文教業者,利用中小學補助款採購書籍及電腦設備等教具,再從中收取回扣;此外還有50多位國中小校長、主任及組長因為配合辦理採購,被控涉及背信、圖利等罪。
新北地院審理後,查出掮客陳益桯分得600多萬元,議員們則總共收賄200多萬元,1日下午依收賄等罪判處現任縣議員林光榮、蘇明輝、劉良彬、趙一先、林保光等人3年11月至16年不等徒刑,前任縣議員許阿勇則被判7年4個月,掮客、廠商等人則被判6個月到4年不等徒刑。
而50多位校長、主任、組長等人基於無法證明向特定廠商購買圖利,均獲判無罪;另外,議員鄭美琴與張志弘、立委呂學樟前國會辦公室主任徐明松、劉范州、新竹市府前秘書于世英等人,也因為證據不足均無罪。
▼現任新竹縣議員趙一先。(圖/翻攝自趙一先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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