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色男在公車上對少女襲胸,還用下體磨蹭對方手臂。(圖/示意圖,翻攝自網路)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又見公車癡漢!一名男子日前搭乘社區巴士時,上車後看到一名穿著運動服的高中少女,竟然色心大起,明明車內空位很多,他卻故意站在少女旁邊,還用下體摩蹭其手臂再趁機對她襲胸。事後少女報警提告,男子辯稱有勃起障礙不可能犯案,但法院不予採信,判他4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法院判決指出,涉嫌性騷的39歲許姓男子,去年7月2日晚間8點多搭乘新北市汐止區的社區巴士時,當時車內僅只有4至6名乘客,許男上車時本來和少女坐在同一排位置,中間還隔著走道,不料過了一個紅綠燈後,許男突然就站在她旁邊,甚至用下體磨蹭少女手臂,還伸手摸胸部。
少女被突如其來的動作嚇了一跳,痛斥許男「你有病喔」、「哭X」等;事後少女下車後,許男還一路尾隨,她只好跑到便利超商撥電話向同學求救,許男在超商外面不時往內看。少女隔一段時間後發現男子不見了,連忙跑到火車站要搭車離去,不料買票後卻又見到許男進車站,她嚇得連忙向警察求助。
法院審理後,許男在開庭時辯稱,當時車內乘客多,並沒有位置坐才會站在少女旁邊,尤其自己一手拉吊環、一手拿塑膠袋,根本就沒有手去碰觸少女,更何況是襲胸;許男還辯稱自己有勃起障礙,更不可能用下體磨蹭少女手臂。
法官認為少女提告並未求償,並無誣陷對方的動機,且根據通聯紀錄,少女確實有去電給同學,也曾向車站內巡邏員警求助,因此認定許男犯行明確,不予採信其說法,判他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