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起漁業署簡任技正王茂城、海巡署副署長鄭樟雄、民進黨立委莊瑞雄及外交部亞太司副參事劉政星。(圖/記者劉康彥攝)
記者劉康彥/台北報導
屏東縣琉球籍漁船「昇豐12號」7日凌晨通過菲律賓海域,遭菲國公務船強行登檢,人船目前仍遭扣留,罰款更從5萬提高為10萬美元;民進黨立委莊瑞雄質疑,菲國片面指控我方盜漁卻提不出任何證據,「要一張照片這麼難嗎?」要外交部不應息事寧人,讓對方予取予求,否則國人「吞不下去」。
昇豐12號日前進入菲國海域,初步被認定有「盜漁」之嫌,立委莊瑞雄11日召開記者會,指船隻僅是一般海釣船,當時也未下延繩釣,屬「無害通過」,面對菲國強行查扣,船東與家屬深覺遭受無妄之災。
▲昇豐號海上定位紀錄及菲國登檢位置。(圖/莊瑞雄辦公室提供)
外交部亞太司副參事劉政星表示,基於尊重菲國主權,我方無法參與調查,外館收到報告若發現不合宜,將公正表達立場;至於立委莊瑞雄要我方交涉菲國提出具體事證,劉政星表示,舉證權在當事人(卽昇豐12號),且根據菲國漁業法規定,外國漁船進入領海,確實構成潛在捕魚之嫌。
莊瑞雄不滿指出,要指控非法盜漁總要有「蛛絲馬跡」,不是對方漫天指控就要接受;漁業署簡任技正王茂城則說,國際對非法捕魚的認定寬鬆,但菲國應提供相關事證供我方檢視,漁業署立場向來是「護魚不護短」,若昇豐號有違法之實,回國後仍須處分。
▲莊瑞雄盼外交部「硬起來」,要求菲國提出盜漁事證。(圖/記者劉康彥攝)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