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在台設分公司 經部將對淘寶網開罰24萬

2015年05月14日 19:16

▲經濟部投審會執行秘書張銘斌。(圖/記者林信男攝)

記者林信男/台北報導

淘寶網2013年11月在台灣設立分公司,但並未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陸資來台投資許可辦法」規定取得許可,因此經濟部14日決定,將對淘寶網處以新台幣24.8萬元罰鍰,並限期於6個月內停止投資或撤資。

先前阿里巴巴集團因隱匿中資背景,遭經濟部開罰新台幣12萬元,這次同屬阿里巴巴集團旗下的淘寶網,也同樣因具有中資背景挨罰。

經濟部投審會執行秘書張銘斌表示,淘寶網台灣分公司未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陸資來台投資許可辦法」規定取得許可,「應做為而無做為」,因此經濟部決定處以新台幣24.8萬元罰鍰,並要求淘寶網在6個月內停止投資或撤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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