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提高食安檢舉獎金,卻挨批看的到、吃不到。(圖/東森新聞)
地方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市政府提高食安檢舉獎金發放比率,從50%提升至70%,且不設上限。但市議員江肇國卻表示,台中市食安獎金發放,過去4年來受理4649件食安檢舉案,只發出6萬5500元獎金,平均檢舉一案獎金只有39元,新規根本「看得到、吃不到」。
江肇國說,台中食安檢舉獎金,取消以往每案最高1500萬元的限制,改為最高罰金2億元,發放標準高於中央,檢舉人最多可領7成,約1億4000萬元;但過去4年4649件檢舉案件中,裁罰1680案,一共才發出6萬5500元,平均一件案子分到39元,比例連萬分之5都不到。
江肇國指出,獎金額度加碼提高到7成,市庫今年針對食安獎金卻只編列了7萬元預算,明顯不足。
對此,台中衛生局長徐永年說,受理的檢舉案件中,匿名約占3成,而受理案件中又有高達7成未申請領取檢舉獎金,未具名與未申請是檢舉獎金發放建設不高的原因。
徐永年說,重大食安檢舉獎金無上限,人人都可以檢舉,條件修訂更寬鬆,衛生局也會注意檢舉人的身分不外洩,確保安全。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