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宣布大陸學歷甄試變革。(圖/翻攝自大陸地區大學學歷甄試資訊網)
記者楊佳穎/台北報導
教育部現行大陸學歷甄試規定,碩士層級採兩階段考試,卻有不少民眾反映時間過長;教育部22日宣布,碩士層級自104年度起以學位論文加上口試審查,取代現行筆試加論文方式辦理,而學士及博士層級維持不變;另外,今年度簡章預定於6月上旬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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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今日發出新聞稿表示,依學歷採認辦法規定,已在大陸地區高等學校或機構就讀者,取得之學歷或學位得申請參加教育部自行或委託學校、機關(構)或團體辦理之學歷甄試,經甄試通過者,由教育部核發相當學歷證明。
教育部指出,「大陸地區大學學歷甄試作業要點」規定,學士層級採筆試,而碩、博士則以筆試及學位論文審查方式進行,每年舉辦一次;自民國100年實施以來,每年約有50位(碩士約10位)報名,但卻有不少民眾反映,審查時間過長,影響回國就業和進修安排,希望能縮短採認時程。
教育部說,經學者專家開會討論後決議,以學位論文審查及口試取代現行方式,除了更能測試其碩士學歷專業能力,也能讓整體流程簡化、採認時程縮短;另外,104年度大陸地區大學學歷甄試簡章預定於6月上旬公布,屆時可至國立中興大學建置之大陸地區大學學歷甄試資訊網(http://emhd.nchu.edu.tw/)查詢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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