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8四大報頭版頭條 山難搜救不力 判國賠267萬

【聯合報】

山難搜救不力 判國賠267萬

大學生張博崴4年前發生山難,南投縣消防局搜救51天未獲,山友沿相同搜救路線,約1小時就發現張留下的蹤跡,並循跡找到遺體,張的父母提告請求國家賠償,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判決南投縣消防局應賠267萬元,是我國司法史上罕見山難搜救判國賠的案例。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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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難 搜救不力 國賠267萬

山難搜救不力,創下國賠首例。中山醫學大學大四生張博崴4年前獨自登山,在南投白姑大山迷途後打電話給女友即失蹤,警消歷經51天搜尋無著,山友卻在2天內於山路下切的溪谷旁尋獲,但張男失溫休克早已罹難,張家認為山難救援機制失能訴請國賠,台北地院認定,南投縣消防局一開始未查訪山友縮小搜救範圍,事發1個月才在找山區基地台定位,搜救不確實又虛耗人力、錯失時機,昨判須賠張家近267萬元。


【中國時報】

司法首例 消防隊草菅人命 山難搜救不力判國賠

中山醫學大學學生張博崴,4年前獨自攀登白姑大山失蹤,53天後被山友在搜救人員曾找過的溪谷找到遺體。張的父母認為消防單位搜救不力,訴請國家賠償。台北地院審理3年後,認定南投縣消防局未能研判情資,錯失救援時機,須賠償張的父母266萬多元。創下山難搜救不力判國賠的司法首例。


【自由時報】

山難搜救不力 首例國賠267萬

中山醫學大學四年級學生張博崴,100年攀登南投白姑大山時失蹤,官方搜救「51天」找不到,但民間山友投入「2天」就找到遺體,甚至從遺體狀況研判,他是失蹤第7至9天才殞命,張的父母質疑山難救援機制失能,錯失黃金時間才害兒子冤死,訴請國賠665萬元,歷經3年纏訟,台北地院認定南投縣政府消防局有「未針對重點搜尋、虛耗人力、錯失時機」等疏失,判賠267萬元;這是國內首宗山難搜救不力須國賠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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