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雄市政府自焚的陳男不治身亡。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38歲陳姓男子27日下午在高雄市政府自焚,全身94%面積二、三度灼傷,28日早上7時11分確定傷重不治死亡。陳男26日下午1時10分走到高市府四維行政中心郵局前,突然澆淋汽油點火自焚,他宣稱動機是「申請不到補助」,但事實上他在民國98至101年間,6度獲得2000至1萬元急難補助金,共拿到4萬3000元。
陳男未婚,父母已逝,雖有兄姊但散居各地、很少往來,原本居住的大寮鄉復興村拆遷後,戶籍寄在光武里一名86歲聶姓老榮民家中,但平常露宿在當地活動中心的司令台,行跡等同遊民,沒錢時就去找里長申請補助。
陳男酒癮嚴重,在2001年到2014年間6度酒駕,都因為沒錢繳罰金而入監,出獄後總是找不到工作,此外,他因為前年的車禍,右腳罹患蜂窩性組織炎,走路變成一跛一跛,行為於是愈形乖張,一個月前割腕自殺獲救,本月5日還持美工刀搶劫超商被捕。
▼陳男在自焚前曾獲安置到鳳山遊民收容所,但因不適應而自行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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