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博崴山難判國賠,南投消防局士氣低迷。(圖/翻攝自東森新聞)
地方中心/南投報導
台北地院27日創下山難搜救不力、判准國賠的首例,南投縣消防局聞訊後氣氛低迷,認為當時已盡心盡力,部分消防員也出現情緒性反應;另有網友聲援救難人員,「如果為了救登山客造成消防員死傷,要怎麼賠?」
就讀中山醫學大學的大四生張博崴,4年前攀登台灣百岳之一的南投白姑大山後失蹤,警消搜索51天一無所獲,但民間山友入山搜救,2天內找到張男遺體,家屬認為山難救援機制失能,請求國賠665萬;法院經過3年審理,昨天判張男家屬獲賠266萬元,創下山難搜救不力判准國賠的首例,全案可上訴。
合議庭認為,南投縣消防局可從張男通聯記錄縮小搜救範圍,卻等到事發1個月後才前往定位,沒有積極蒐集相關山難位置,認定消防局有疏失。
南投縣消防局表示,張失蹤後當天就組隊上山救援,參與搜救者包括消防署、台中、台北消防局、警義消、山青等,動員上百人次,但因張未向119報案,他們掌握的訊息很少,救難人員當然希望儘快找到失蹤者,對於張男不幸罹難,他們非常遺憾,但已經盡力了。
針對「搜救不力國賠」的判決,當時參與搜救者都覺得委屈,認為這只會打擊大家的士氣;平面媒體報導,甚至有消防隊員感嘆,希望趕快調走,「免得挨告。」
在網友的看法方面,雖然有人希望可藉此判決提升救難的效率,但許多網友質疑「憑什麼國賠」、「獨自登山是很危險的」、「浪費這麼多警消人力還要被國賠,以後要登山者請先寫切結書,不要浪費社會資源和救難資源了」;另外,也有不少人贊同「救援付費」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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