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財改案配套逐漸到位。(圖/本報資料照)
記者賴于榛/台北報導
立法院會29日三讀通過《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第4條修正案,明訂「其有政府、公營事業出資或捐助者,其出資總額不得超過該公司資本總額或財產總額百分之五十」,將政府出資比例提高,藉以拯救傳出財務危機的台灣高鐵。
高鐵屢傳有破產危機,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日前通過高鐵財改案,敲定政府增資300億元,特許期延長35年,雖然此案需等院會正式通過,但原先的《獎參條例》規定,政府最多僅能投資2成,因此配套修法。
▲立法院長王金平敲槌通過三讀。(圖/記者陳明仁攝)
院會中午順利三讀通過「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第4條修正案」,將原本「其有政府或公營事業機構投資者,其直接投資間接投資合計不得超過該公司資本總額的百分之二十」條文,修訂為「其有政府、公營事業出資或捐助者,其出資總額不得超過該公司資本總額或財產總額百分之五十」。
高鐵日前表示,高鐵財改案通過後,將盡速召開董事會、8月開臨時股東會,並於8月底前和政府、銀行團進行修約,預計明年將調整票價,北高將從1630元調回前年十月漲價前的14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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