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報/新北市政府表揚模範勞工 越籍阮氏義獲殊榮

▲阮氏義在今年4月22號,受新北市政府表揚為模範勞工。

文/陳靖偉、圖/陳靖偉、新康福護理之家提供

現年44歲的阮氏義(Nguyễn Thị Nghĩa),2003年來臺從事個人看護工作;2006年轉而到三峽新康福護理之家擔任機構看護。今年4月22日,阮氏義受新北市政府公開表揚為「104年度模範勞工」。

隻身來臺 雇主如同家人

阮氏義1971年出生於越南海洋省清河縣的農家,父母共生養9名子女,她排行第8,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阮氏義自幼就必須操持家務,下地種田。雖然家境辛苦,但父母仍然支持阮氏義接受教育,阮氏義念到高中肄業,最高學歷則為國中畢業。

「我是十幾歲就嫁人,十八歲生了小孩。」隨著一對兒女年齡增長,家中經濟壓力也逐漸變重,從鄰居處聽聞來臺灣能賺更多錢的阮氏義,將孩子託付給丈夫,2003年來到臺灣新竹從事個人看護工作。由於來臺需繳付700美金的申請費用,以及其他花費如職前培訓,並簽下借款書,有將近一年多的時間,阮氏義每個月的薪水都被仲介以還款名義,扣除四千到八千元不等的金額;等到還款結束,阮氏義當時的薪水為1萬3000元。



▲阮氏義(右)在新康福護理之家工作期間細心親切,與房客關係良好。

「剛來的時候什麼都不知道,語言不通,只會說『先生您好,太太您好。』」阮氏義笑著說,當時的雇主對她其實很好,但自己卻因為掛念丈夫孩子而意志消沉,「有一次和家人約好要打電話回家,結果那天下大雨,我那時候是和外面的朋友借電話,就不能打。」阮氏義只能關起房門大哭,「老闆娘聽到我在哭就來敲門,一直問我,我一直搖頭,最後才和她說我想家。」

老闆娘知道阮氏義思鄉情切,便主動提供一年一次的返鄉費用,「她跟我說,這筆錢看我要回越南一個禮拜,或者要寄回去給小孩。」此外,在阮氏義照護對象過世以後,老闆娘也與仲介協調,讓阮氏義得以到其他住戶繼續工作,而吃住仍由老闆娘來承擔,「阿嬤過世以後,老闆娘還拿了一個紅包給我,說『這是阿嬤留給你的,你可以收起來。』,裡面有十萬塊。」

在臺工作兩年八個月後,阮氏義左腳膝蓋突然作痛,到醫院檢查後發現是膝關節退化,「應該是我在越南的時候比較辛苦吧。」老闆娘也帶著她四處尋訪中醫,以針灸療法搭配服藥,才將症狀控制在可接受的範圍,但仍因此提前兩個月回越南。

直到2015年,阮氏義仍不時回到新竹探望老闆娘和社區中住戶,「現在我回新竹他們還會和我打招呼,噓寒問暖,謝謝我幫他們的忙。」對阮氏義而言,在新竹藉由互相幫助與他人建立的,並不只是員工和雇主的關係,而是在異鄉結識的家人。

受聘新康福護理之家 當選模範勞工

阮氏義將在新竹工作期間的所得,用來購置土地及修繕房屋,家計得以安穩,但隨後丈夫身染重病,兒女也分別就讀大學和高中,阮氏義又再度向仲介申請來台工作,「我和丈夫說,如果我們都賺不到錢,孩子長大想讀書就沒有學費,我要為我的孩子打算。」2006年,阮氏義到位於三峽的新康福護理之家擔任機構看護。

在新康福護理之家,阮氏義扣除勞、健保、膳宿費以及仲介費用後,實領的薪水約2萬1000元;因為工作型態較為特殊,一天工時含休息時間在內約8到10小時,每個月6天的假日向機構協調後即可自由分配,「重點是一定要有人顧著老人家,所以放假要提前申請。」阮氏義強調,在新康福工作滿三年後,她向院長提出「想要到補校念書」的需求,院長也配合調整她的工作時段,「真的非常感謝院長願意成全!」阮氏義說。



▲林碧玉(左)表示,阮氏義(左二)雖然到補校上課,工作卻從未失誤,上進心非常難得。

阮氏義在新康福工作期間,先後從中園國小及三峽國中的附設補校畢業,並取得朗讀、作文等語言競賽的名次,也獲校方表揚為優良學生。但回到阮氏義學習中文的初衷,不僅僅是為了需要,也是為了感恩,「我有一次回新竹的時候,老闆娘給了我一臺電腦,叫我學中文。」

最初,阮氏義利用老人家午休的時間躲進空房自修,「但電腦上面寫什麼我都看不懂,也記不住。」後來有房客家屬撞見阮氏義在摸索中文,「那個家屬就買給幼兒看的CD給我,ㄅㄆㄇㄈ那種。」從注音符號開始,阮氏義逐漸能夠閱讀低年齡層的讀物;其他家屬看見她的努力,除提供她更多教材以外,遇到她不會的生字詞也主動解惑,最後更直接出面引介阮氏義就讀補校。

新康福護理之家負責人林碧玉表示,阮氏義雖然利用夜間到補校上課,但交辦的工作卻從未失誤,院方安排的照護技術課程也從未缺席,下課回到機構後還和其他同事分享課堂所學,並將每位住民的生活、飲食習慣製成小冊以便同事工作。

此外,無論是院方和員工,或是員工與房客、家屬間的溝通,都有賴阮氏義居中協助。遇到新進機構的外籍照護員,阮氏義也會幫助他們度過初到異鄉的適應期,進而提高機構工作的效率。這次新北市政府遴選模範勞工,她立刻就想到要提報阮氏義,「她得獎前幾天才知道自己被報模範勞工,還搞不清楚狀況!」林碧玉說完哈哈大笑。

模範勞工返鄉 前途茫茫

按現行《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二條規定,阮氏義必須在今年的8月14號前離境,並不可再以藍領移工的身分來臺。
林碧玉說,法規既然如此,作為雇主的她並沒有什麼意見,「只是覺得有點可惜。」她也強調,阮氏義身具照護技術,且懂得烹飪越南及臺灣的菜色,也擁有中、越、臺三語能力,雖然礙於法定年限不能留住阮氏義,但會盡力向仲介方協調是否聘雇阮氏義為講師、通譯或照護員,「至少讓她有一份工作可以養家。」林碧玉說。

被問起返鄉後的生活,阮氏義表情茫然,她解釋,她不僅左膝退化,學歷不高,也已經43歲,家鄉很難找到合適的工作;在臺灣所學的照護技術,也因越南人口型態不同而不見得能保證就業,「回到越南,我也不曉得該怎麼辦。」目前阮氏義只能求越南仲介替她安排工作,前途未卜,「但因為工作,大概又沒辦法和孩子在一起了。」她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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