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拍板長保法草案,重度失能者住「機構」可月獲2萬給付。(圖/示意圖/本報資料照,下同)
記者賴于榛/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4日上午通過「長照保險法」草案,制度仿照全民健保,包括全民強制納保,一出生就繳保費,依投保人身分,分為6大類,包括受雇者、僱主、農漁民、軍人、無業者、《社會救助法》規定的低收入戶成員等。負責協調草案的政委馮燕指出,家中長輩若遭評估為重度失能,到機構住宿照顧,每月可給付21300元,如請人到家中服務,時薪可給付237元。
馮燕在院會後記者會解釋,長照保險設定為像全民健保一樣的強制社會保險,民眾從出生就要開始繳費,如果失能臥床時才用得到,根據衛福部資料,以月薪5萬元民眾為例,平均每個月繳納約180元保險費,「就像壽險、意外險性質的不期待保險,最好是繳了保費但不要使用。」根據衛福部統計,從失能臥床到死亡,平均年限是7.2年,如有長照保險就可協助負擔部分費用。
此外,草案也規定長照保險安全準備金為3個月,並分3年提存。長保法預估第1年政府負擔經費為360億元左右,至於財源則是規定從房地合一稅、菸酒福利捐,以及未來如稅改增加的稅收,也會優先使用於長照保險。
原先草案的最大爭議就是「保費費用」比例,在毛治國昨天上午出面斡旋,企業與政府此消彼長,將原先計畫的雇主、個人、政府分別負擔60%、30%、10%,定案為40%、30%、30%。
面對在野黨認為長期照顧不該用保險法,應使用稅制法的問題,馮燕則說,稅收制是空話,政府應該要有多少錢做多少事,更強調世界上沒有國家敢說是長期照顧,頂多敢說有長照體系,只有一些高稅率的國家會這麼做,例如北歐,如果真的走長照稅的方式,就變成稅金全部由個人來負擔,沒有雇主跟政府的部分。
另外馮燕也樂觀地表示,健保的納保率達99%,長保保費有只有健保的1/5,相信有健保的行政效率在前,納保率可以期待。
▲行政院政委馮燕。
至於上路時間,衛福部則發出新聞稿指出,待完成立法程序後,在長照服務資源完成整備的前提下,並經至少兩年籌備期,再開辦長照保險。換句話說,如果立法院今年通過長保法草案,最快也要107年才會正式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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