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難國賠事件,讓第一線救難人員心寒。(圖/東森新聞/下同)
記者黃偉家/台北報導
中山醫學大學學生張博崴4年前獨自登山遇難,法院上月判南投消防局須賠張家近267萬元,讓第一線救難人員士氣低迷。事實上,這並不是國賠首例,前年3月,宜蘭一名李姓男子酒駕,為躲避警方攔查,竟自撞路樹死亡,死者家屬獲國賠192萬。一名胡姓醫師近日就在臉書感嘆「救人,不是義務」。
大學生張博崴4年前獨自登南投白姑大山遇難,救難人員苦尋51天沒有著落,最後依靠山友「聽聲辨位」,只花2天時間找到遺體,張的家屬質疑警消搜救不力,訴請國賠,台北地院上月認定南投縣消防局有疏失、判賠近267萬元。
然而,相關國賠案例不是只在救難人員身上發生。前年3月,宜蘭五結鄉一名李姓男子因為酒後駕車,看到警方在後面鳴笛,因而心虛、加速逃逸,不料卻撞上路樹身亡。家屬事後認為執法過當提告,法院認為員警須對李男的死亡付部分責任,判國賠192萬。
「以後執法分寸,又該如何拿捏?」此事引起警界嘩然,員警垂頭喪氣的說,對方酒駕還闖紅燈,拒絕停檢也沒繫安全帶,明顯涉及公共危險罪。但法院卻認為,李男自餐廳走出來時,員警有時間可以先勸導,卻偏要等到開車才取締,逾越了比例原則,需付4成責任。
「台灣的社會,充滿了奧客文化與究責文化。」相關的陸續事件引發「寒蟬效應」,一名胡姓醫生在臉書有感而發,談到過去曾在飛機上救過一位顳顎關節脫位(俗稱落下巴)的病患,自己拿出隨身藥品救治,事後座艙長卻拿給他一張像是「切結書」的文件。
胡醫生心寒表示,「善良的人已經瀕絕,所以要挺身而出時最好三思」。而山難獲判國賠事件,讓他更堅定認為「救人,不是義務」。
▼員警嘆「以後執法分寸,又該如何拿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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