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一名男子讓國中女友懷孕,之後竟再誘拐女友就讀國小的妹妹。(圖/示意圖,記者周宸亘攝)
社會中心/彰化報導
玩完姊姊又搞妹妹,真的是太超過!一名男子與未滿16歲的少女交往後,不但讓對方懷孕,遭控性侵後他向檢方稱說願和對方結婚,因此獲得緩起訴;不料事後卻不管她們母子,他竟還誘拐少女就讀國小的妹妹交往,稱說「姊姊無法滿足他」,又和妹妹發生3次性關係;法院依妨害性自主判他4年6個月。
法院判決指出,彰化縣該名21歲的謝姓男子,當時他和未滿16歲的國中少女是男女朋友,2012年他搬進少女家中,和對方發生關係還讓她懷孕;檢方偵辦後,謝男要求少女將孩子生下,並承諾願和對方結婚,事後檢方徵詢少女意見,少女也同意謝男要求,因此認定2人有共組家庭的意願,對謝男作出緩起訴處分。
只是當檢方偵辦期間,謝男竟又和少女就讀小五的妹妹交往,他向妹妹表示,「妳姊姊懷孕無法滿足我的需求」,又以花言巧語騙取同情,和妹妹發生關係。
謝男之後和少女因吵架而搬離,但仍和她妹藕斷絲連,事後少女發現謝男手機內有批評妹妹的簡訊,詢問後妹妹才坦承被謝男所騙,她自覺背叛姊姊而倍感壓力,最後在父親陪同下報警。
法院審理後,認定謝男與少女的妹妹發生3次性關係,依妨害性自主判他4年6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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