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食品標示應選擇標示清楚的。(圖/新北市動保處)
生活中心/新北報導
近年食安問題頻傳,寵物食安也受到重視,新北市動保處在10日展開寵物食品稽查安全,隨機抽查新北市的各大賣場的寵物飼料、罐頭、零食共30件。在板橋量販賣場架上查獲1件「旺德福狗罐頭-原味雞肉」寵物罐頭,因未標示「公司地址」,不符合動保法寵物食品標示規定,已勒令其限期改善並要求下架。
新北市動保處表示,本次寵物食品查核重點是依照動物保護法完整標示「品名」、「淨重、容量、數量或度量」、「主要原料、添加物名稱」、「營養成分及含量」、「有效日期或製造日期」、「保存期限或製造日期」、「適用寵物種類、方法及其他應注意事項」等,並查核寵物食品之標示、宣傳或廣告,不得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查獲的1件狗罐頭違反上述標示規定,動保處已函請不合格製造商所在地雲林縣政府要求業者限期改善,如屆時未改善,可依動物保護法第29條規定,處以新台幣3萬至15萬元罰鍰。
動保處也指出,農委會根據動物保護法制定「寵物食品管理辦法」,規範業者製造、輸入、加工等行為,也會明訂「寵物食品殘留容許量標準」,規定黃麴毒素、三聚氰胺、砷、鎘、鉛、汞等重金屬等有害物質殘留標準,預計於7月份一併公告。動保處會持續替毛寶貝食品把關,將於檢驗標準公告後,再進行第二波有害物質殘留檢驗,未來若有產品檢驗不符合檢驗標準有害寵物健康時,除了先依消費者保護法第36條規定要求業者將問題產品下架外,還會依動物保護法第27條規定處違規業者新台幣5萬至25萬元之罰鍰。
農業局長廖榮清說,廠商應加強寵物食品安全性,並維護標示正確性,以確保毛寶貝吃的健康及消費者權益,消費者在選購及使用寵物食品時應注意不要購買標示不明寵物食品,並依家中寵物體型食量選購適當容量寵物飼料,切勿因便宜而購買過大包裝寵物食品,因寵物飼料油脂含量較高,開封過久油脂易氧化酸敗及有產生油耗味情形。若須購買特殊處方飼料,則須請獸醫師評估犬隻身體狀況後再給予餵食。倘消費者發現有不合格產品請電話29596353分機232檢舉,動保處將派員立即處理。
▼新北市抽查賣場寵物食品。(圖/本報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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