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法官認為有金錢交易就不算通姦。圖為示意圖。(圖/達志影像)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日本一名公司總裁原為銀座一家夜店的顧客,後來竟與店內的媽媽桑發展出維持長達7年的性關係,總裁的妻子以「精神上的苦痛」為由,一狀告上法庭,求償400萬日圓(約100萬台幣)。法官始關正光認為「兩人之間為賣淫而非婚外情」拒絕索償要求,引起當地民眾一片嘩然。
銀座的夜店消費高昂,但通常只提供陪酒、陪唱、陪聊天的服務,並沒有性交易;始關正光認為,該名媽媽桑與總裁上床,為的就是能夠留住熟客,且兩人有金錢上的往來,因此兩人之間的關係比較像是賣淫而非婚外情。他也表示,「這樣的關係並不違法,且也不會破壞對婚姻的和諧產生破壞。」
這起案件在去年落幕,提告人表示,不想再想起丈夫的行為,因此不再繼續上訴,案件於法律期刊刊載後,也引發不小的討論;專家認為,這次的判決對日本通姦罪有深遠的影響,也批評這變相認同只要第三者與已婚人士有金錢上的往來,就不構成罪名,最後很有可能助長通姦的風氣。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