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偵組「偵結」徐佳青爆料 陳致中:徹底還阿扁公道吧

2015年06月18日 13:03

 

▲前總統陳水扁。(圖/東森新聞提供)

記者賴于榛/台北報導

前民進黨發言人徐佳青赴美公開演講時,突然爆料前總統陳水扁曾收受建商數十億元捐款案,引起軒然大波,最後辭去發言人平息眾怒,特偵組介入調查後,18日以「查無具體事證」簽結。對此,陳水扁兒子陳致中在臉書指出,陳水扁被查已經快十年了,徐佳青的爆料又被證明是虛構的,「真的夠了,總該徹底一次還阿扁總統一個公道吧 。

特偵組指出,徐佳青指稱陳水扁收受營造業政治獻金幾十億元,但是到庭證述表示是得自他人轉述,對於轉述者身分及轉述之時間、地點等,均無法提供明確資料以供進一步查證,經過傳訊其他證人後,復調取 98 年度特他字第 3 號前總統陳水扁等貪汙、洗錢案卷,詳閱卷內相關證人證述內容以及資金清查等資料,「亦均查無徐佳青所稱上述情形。」

至於陳水扁提供黨內提名的直轄市市議員、縣市長、立法委員參選人「選舉贊助款」一事,特偵組表示,政治獻金法對於政治獻金捐贈者,並無刑事處罰之規定,且陳水扁也核非該法第 7 條所列限制捐贈者,無行政處罰之適用;而陳水扁與黨內接受選舉贊助款的參選人,是否有未依政治獻金法之規定,捐贈及收受政治獻金一事,特偵組表示,因為都已經逾行政裁處權時效,也無另移請監察院查處之必要。



▲前民進黨發言人徐佳青。(圖/本報資料照)

特偵組指出,上述兩部分經過詳細調查後,認無積極證據足以證明前總統陳水扁涉有何罪嫌,爰予簽結。

陳致中對此在臉書上抱怨,陳水扁遭查不是第一天,而是快十年了,目前國務費案判無罪,外交零用金案判無罪,龍潭案證明是用偽證判的冤案,海外洗錢案查無不法結案,今天還證明政治獻金案根本是虛構,「真的夠了,總該徹底一次還阿扁總統一個公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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