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不滿復合遭拒,竟囚禁女友48小時性侵她3次。(圖/示意圖,記者周宸亘攝)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男女交往後要如何和平分手,往往是最難的課題。高雄市有名男子,因不滿女友提分手,竟趁對方上班時,持備份鑰匙潛入她家;待對方下班返家後,將她綑綁、囚禁48小時,其間還性侵她3次。法院審理後判處男子7年6個月徒刑。
法院判決指出,王姓男子在前年4月和交往、同居半年的女友分手後便搬離住處,期間他曾多次央求對方復合,但始終遭到拒絕。同年6月,王男拿著備份鑰匙,偷偷潛入前女友中,他心想給對方「驚喜」藉此挽回戀情。但此舉反惹怒女方,雙方為此爭吵,王男一怒竟動手綑綁對方手腳、膠帶封住她嘴,還嗆「我得不到的,別人也別想得到」。
王男將女友手機拿走以阻絕她和外界連絡,並將她囚禁48小時,期間還性侵對方3次;事後女方趁王男倒垃圾時,趁機跑到窗邊呼救「救命,我被綁架了,幫我報警」,路人發現後報警。警方到達後,王男辯稱是男女朋友吵架,但女方堅持提告、驗傷,王男遭警方逮捕。
法院審理後,王男僅坦承非法入侵住宅,但否認性侵一事,他辯稱是兩情相悅;但女方去醫院驗傷和精神鑑定報告,法官根據這些資料認定她確實受辱,因此判處王男7年6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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